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集中(招标编号:BTZB2017-3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
1.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17-2018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1.3服务地点:包头市境内。
1.4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标段划分及预算:
标段 区域 预算(不含税)万元
标段一 青山 19.26
标段二 昆区 45.66
标段三 东河 21.3
标段四 土右旗分公司 7.94
标段五 固阳县分公司 4.72
标段六 达茂旗分公司 5.36
标段七 石拐区分公司 2.86
标段八 白云区分公司 2.86
1.6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划分:
有效投标人数量(家) 中选数量(家) 份额 适用标段
有效投标人数量≥7 3 40%、35%、25% 标段1、2、3
5≤有效投标人数量<7 2 60%、40% 标段1、2、3
3≤有效投标人数量<5 1 100% 标段1、2、3
有效投标人数量≥3 1 100% 标段4、5、6、7、8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企业通过年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审核)
2.2投标人市区维修商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旗县维修商一般纳税人优先,资格条件可放宽到小规模纳税人;
2.3投标人必须具备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4投标人在所投标段区域须具有车辆维修保养场所,经营面积要求100平米以上(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5投标人至少具备1台举升机(提供举升机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