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已于 2017 年 8月 10日及8月15日分别进行公告,因无供应商报名或无供应商递交标书,现进行三次公告。根据《成都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如本次公告截止之日报名仍不足三家,将直接转为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参加。
2、采购依据
2.1《成都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成都铁路局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局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实施细则》。
2.2成都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竞价货物生产能力和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
4.4其它相关要求以网上竞价采购文件为准。
4.5不接受联合体。
4.6接受生产商或经销商。
4.8.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8.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注册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至8月28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