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浮市佛云新能源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云浮市佛云新能源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6米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XAZJ-CG-20170804
3. 项目名称:云浮市佛云新能源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6米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采购项目
8.6米氢燃料电池城市客车 300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人民币33000万元(不含中央财政补贴)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12 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