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厂3号炉电除尘功能性恢复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9-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NZB2017-09-04075
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炉电除尘功能性恢复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炉电除尘功能性恢复改造工程。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电厂#3 机组为600MW 机组,机组采用两台静电除尘器,每台除尘器为二通道四电场结构,以机组负荷的测量值作为闭环反馈控制信号。汕头电厂扩建(1×600MW)电除尘器设备由福建龙岩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处理烟气量:3153300m3/h,烟气温度:133℃,入口含尘浓度:11.485g/ m3,除尘效率:≥99.6%,设备压力:<245Pa,设计正压:+8719Pa,设计负压:-8719Pa,本体漏风率:<3%。机组于2005 年09 月投入运行。2013年由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一二电场进行高频电源改造,改造后能耗、除尘效率指标均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电除尘自2014年3C检修后调试发现:三A左3、三B右3两电场异极间距均过小,电场的阴极吊梁均断裂,造成异极间距过小,将该两处断裂部分焊夹板进行临时固定处理,投运后电压、电流正常基本正常。根据技术分析,出现两个电场多个框架梁断裂,及其它电场的出现不同程度的内部结构性变形、造成阴、阳极间距变化,影响除尘效果。初步分析造成这种问题,主要的原因为:本体内部金属疲劳、变形造成。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3号炉电除尘功能性恢复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09月20日9:00起至2017年09月27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