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洗胃机等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D35N3702)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洗胃机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701D35N3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洗胃机等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采购限价
1 洗胃机 2 台 人民币45.1万元
电动吸痰器 3 台
血球分析仪(五分类) 1 台
除颤监护仪 2 台
抢救车 2 台
双抽屉治疗车 5 台
不锈钢打针柜 1 个
2 超短波治疗仪 3 台 人民币1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0.35万元
中频治疗仪 3 台
铅围裙 1 条
铅围裙 1 条
儿童铅围裙 1 条
铅围脖(小领) 1 条
儿童铅冒子 1 顶
儿童铅围脖 1 条
铅帽子 1 顶
单头无影灯 2 台
自动测压仪 1 台
TDP治疗仪 10 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单价或总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20()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
6.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9月22日至 2017年10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版)。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1楼购标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招投标中心)(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00秒
九、开标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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