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塘镇薄弱区域专项整治兴隆街(南段)改造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塘镇薄弱区域专项整治兴隆街(南段)改造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武发改复[2017]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改造段长约665米,宽约16米:车行道路面改造约665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3990平方米,雨、污水管网1739米,街道两侧房屋立面及店招店牌整治约7860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12月14日
投资总额:1049.50万元
结构类型: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外墙装饰;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平方米) 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3204121708230203-BD-001 土石方工程;外墙装饰;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 944.00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单位且报名建造师必须为主办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联合体非主办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如出现一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投标资格。联合体非主办单位配备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写入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及相应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企业库并审核通过,不接受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