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泉县喜河镇2017年度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2017〕416号、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整合资金及国开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来实施。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喜河镇 。
2.2工程规模:
一标段:喜河镇2017年脱贫攻坚第一批财政整合项目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修及硬化产业路14.1公里,新修及硬化组级路7.3公里;
二标段:喜河镇2017年国开行第二批基础设施贷款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为:新修及硬化产业路10.6公里。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一标段计划投资约为542.8万元;二标段计划投资约为33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基本信息的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建造师(注册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外省企业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入库截图备查,提供近两年类似业绩一份(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以上所带证书证件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提供彩色复印件外,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以及一式二套采用左侧胶装的方式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