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远程呈现系统招标,包括如下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36/17-WL-0101 |
远程呈现系统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远程呈现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检测、会议室装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移交验收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1000 |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工程概况
目前华电集团的视频会议系统采用宝利通设备,各单位通过专线接入华电广域网络,通过总部MCU进行多点会议的召开,所有节点媒体流均通过专线汇聚到总部,再由总部MCU转发至各分公司,实现各地的音频、视频、数据的互通。华电湖北公司、襄阳、黄石、西塞均作为分会场接入集团视频会议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结合大型企业的具体应用案例,公司亟需建设一套远程呈现系统。系统应基于H.323、SIP架构,整合多种视频资源,能够实现生产安全监控、视频生产调度、远程视频监控、行政视频会议及无线移动视频接入等功能。根据项目进度,拟安排在2017年9月开始。
5.2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5.3公司地址: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企业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及技术支持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制造企业近3年(2014年-2017年)在电力行业(含发电及供电)3个以上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中标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17:00时整止。
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定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购买,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