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滨河景观道和“忆江南”片区市政道路建设一期工程 (永乐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0-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59万元
永平县滨河景观道和“忆江南”片区市政道路建设一期工程
(永乐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平县滨河景观道和“忆江南”片区市政道路建设一期工程(永乐路工程)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以大住建发【2016】12号及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3】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于滨河东路止于博丰路。
2.2项目规模:起于滨河东路止于博丰路,呈东西走向,全长375.609米,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标准路辐为16米;投资总额约359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标准员须持有有效的市政专业施工标准员资格证书。
3.3根据永政办发(2016)68号文件规定及大理州招投标管理机构的要求:开标当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
5.1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下午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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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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