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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杏花服务区北区广场路面硬化广场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杏花服务区北区广场路面硬化广场组织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

 受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杏花服务区北区广场路面硬化广场组织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杏花服务区北区广场路面硬化广场
二.项目编号:CFDGC170803027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谈判共一包,范围包括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杏花服务区北区广场路面硬化广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预算额:712773元
四.参与报价项目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报价人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7)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报价人纳税凭证;(8)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9)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10)由检查机关出具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清晰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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