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的桥梁支座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途经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九龙镇,增城市中新镇、永宁街、仙村镇、石滩镇,最终接入增莞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总长65.18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设特大桥17.478931km/11座,大桥13.988km/36座;中桥0.462km/7座,小桥0.068km/3座,互通16处,服务区1处,管养中心1处。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土建工程(桥涵、交叉工程)所需的支座的采购供应。
2.2 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支座类2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材料类别
合同段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
暂定供应范围/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
支座
CL-ZZ01
板式、盆式橡胶支座
13360个(板式);666个(盆式)
K0+000~K25+400里程范围(主要包括SG01~SG05、SG07合同段等)/各施工标段指定地点
与施工标段同步
CL-ZZ02
板式、盆式橡胶支座
12116个(板式);1021个(盆式)
K30+800~K65+180里程范围(主要包括SG08~SG15合同段等)/各施工标段指定地点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供应型号、供应量或供应范围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货物(桥梁支座)生产的独立法人。具备下表所述要求和生产能力:
材料类别
1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折合等同人民币)或以上
投标人支座年生产力板式橡胶支座不少于10万个、盆式橡胶支座不少于2万个。
CL-ZZ02
注:1.除满足上表要求外,同时投标人应该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最低条件附录1的相关要求。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资料
投标人须按合同段进行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⑴的原件及⑵、⑶、⑷的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一份装订成册连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上述报名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但应按所申请合同段分别提交报名资料与投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⑵营业执照副本
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
⑷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4.2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22 日至2017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