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电业局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0
招标编号:HM002-XMDYPJBG-201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HM002-XMDYPJBG-2017
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0%,银行贷款80%;
5. 服务期限:合同中约定;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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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项项目名称 |
服务类型 |
数量 |
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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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 |
1 |
120000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 应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具备电网工程项目后评估报告编制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年至2016年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 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0日至2017年0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