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6年和龙市农村公路水毁修复、改造工程(县道和兴线和龙至勇化段、勇化至兴化段)施工招标已由延边州公路管理处以延州公农字【2017】85号文件批复,项目编号:JLZCJT2017-80,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整合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县道和兴线和龙至勇化段:本项目修建路肩墙90m,浆砌边沟1979m;铁网石箱90m;增设护栏177m;恢复路面584m。
勇化至兴化段:本项目修建路肩墙1901.67m3/160m;增设标志4个、护栏160m;恢复路面215m、清理土方100 m3。
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计划工期: 2017年9月20日~2018年7月31日,共3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中标单位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7年农村工程施工中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