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匡街连接段(团山街—一匡街伊通河桥)道路工程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240.169米。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起点团山街,终点一匡街既有路;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后)内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