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企业性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批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5号)。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现邀请合格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1.2工程名称: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1.3招标内容: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全厂道路及雨排水施工
1.4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工业园。
道路工程:路床土方开挖、土方外运、碾压试验、铺设基层、铺设垫层、安砌路缘石、铺设面层、浇制护脚、填伸缩缝、浇制或砌筑路面上雨水口、安装雨水篦子等工作内容。
雨排水工程:管沟土方施工、铺设垫层、浇制基础、管道与管件安装、阀门与补偿器(伸缩节)安装、支架制作与安装、保温油漆、防腐保护、冲洗与水压试验、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