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0-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万元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
2.1.3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结束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提供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达标监理及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等行业标准及规范中所列的其他水土保持监理,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2.2.2监理工作:
2.2.2.1水土保持监理期间向甲方报送监理月报、监理季度报告、监理年度报告。
2.2.2.2完成后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提供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2.2.2.3水土保持监理应包括施工建设全过程的监理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
3.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人员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或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本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且在有效期内,本人在本单位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拟派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监理工程师不低于3人。
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12日10时3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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