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电厂#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沥青路面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9-20
招标编号:ZJTY1017079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沥青路面恢复工程施工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沥青路面恢复工程施工项目
1.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沥青路面恢复工程施工范围内图纸标明的路段铺设5cm厚沥青混凝土,含沥青路两侧路缘石的更换、路面范围内井盖的抬升 、路面标示线的涂画、减速带的拆除与恢复、 局部凹凸不平路面基层处理、原有沥青路面裂缝处理等。
1.3 项目工期: 计划2017年11月1日开工, 2017年11月30日 竣工,总工期 30 天。
1.4 质量目标:合格。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5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申请人在近3年内没有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6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7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火力发电厂与本项目相似的沥青路面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2.4投标人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5投标人近3年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资料;
2.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09月20日9:00时起至2017年09月26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