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2017-09-25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500万元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山西汇和玄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MW沼气发电设备采购及服务
2.2招标编号:HT2017-218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交货期要求: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进行供货。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招标内容:10MW沼气发电所需内燃机组、两台2吨蒸汽及其配套设施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
3.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3.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3.3为期贰年的设备托管服务;
3.4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投标人所提供
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具备并提供相应的相关证件;
4.3内燃机组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或同等技术质量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若
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同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4.4内燃机组的安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5的提供及安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制造商;
4.6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内燃机组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并提供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7联合体各方(包括投标单位及法人)均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4.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内燃机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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