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派澜岸项目防护门材料招标公告
2017-09-26
招标编号:CRUCG-02W-2017-590
开标时间:2017-10-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所需的【防护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附表1: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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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暂定) |
计量 单位 |
需用数量(暂定) |
售价(元) |
招标人 名称 |
交货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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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TFHM |
施工防护门 |
1.7m*1.4m |
套 |
250 |
5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西派澜岸项目部 |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与宏德路交汇处中国铁建·西派澜岸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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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室内防护门 |
1.3m*1.5m*25mm |
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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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焊网 |
0.8m*1m |
张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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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0万张】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5亩,开发有6栋高层,部分栋号设有底商,共施工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30】日,每日【0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