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六安市叶集区指定区域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指定区域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
2、招标人: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叶集区境内(项目LNG储备站选址暂定为:绿色板材工业园云杉路、永和路、水杉路、和谐路合围地块内)
5、招标内容: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拟在叶集区指定区域实施天然气经营项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授权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六安市叶集区指定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的建设与经营。项目公司应为中标人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将通过与叶集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被授予六安市叶集区指定区域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1)项目建设规模: 按照六安市叶集区城乡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叶集经济开发区(含绿色板材工业园)、新城区及姚李、洪集、三元、孙岗、平岗等乡镇街的天燃气管道供气设施(包括LNG储备站、管网、LNG气化设施、运输设施及办公等附属设施,LNG储备站规模及管网里程以企业投资规划并经区政府批准为准)。投资概算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特许经营计划:实现2017年12月 31日前开始对叶集经济开发区(含绿色板材工业园)范围供气,2018年开始对各乡镇街供气,2018年底前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天然气年供气量满足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生产生活需要。
(3)地域范围:即叶集经济开发区(含绿色板材工业园)、新城区及姚李、洪集、三元、孙岗、平岗等乡镇街;所述范围内的集中用户的民用天然气、工业天然气用气的供给。
(4)业务范围:天然气经营及相关的天燃气设施建设,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天然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5)经营期限:自协议双方签订《六安市叶集区指定区域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之日起30年。
(6)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有关特许经营权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
6、标段划分:一个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为依法注册成立,有良好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信贷能力的企业并且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类似业绩行业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成功经营县级及以上规模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证明材料以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为准);
(6)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①自有气源依据;②与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指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有购气协议或由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提供的气源承诺书。
(7)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城网供气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 20日起(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