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13】115号地块商业商务及娱乐设施用房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及安装工程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三栋办公楼、一栋公寓楼、大商业和商业街区。本项目1#办公楼地上共26 层,约130m 高;2‐1#办公楼地上共21 层,约100m 高;2‐2#办公楼地上共21 层,约100m 高;3#公寓楼地上共22 层,约100m 高;1#大商业地上共8 层,约50m 高;4#商业街由多个不超过3 层的小型建筑组成。本项目地下部分共三层,B1 为商业,B2,B3 是停车库。
2、工程建设地点为:拱墅区莫干山路西南侧,隐秀路东南侧、热电路东北侧,余杭塘河西北侧。
3、招标范围:杭政储出【2013】115号地块商业商务及娱乐设施用房柴油发电机组采购1套常用功率不低于1365kW,备用功率为110%常用功率(1HR MIN.)的柴油发电机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并不限于设计(包含深化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吊装、保险、税金、安装、调试、机房降噪、环保验收、移交、维护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格说明书。
4、本工程工期:柴油发电机组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到工地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制造商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投标当日汇率计算)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投标人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KW级别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发电机组施工管理经验且需管理过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4)具备在杭州市本地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 9月 2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近三年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KW级别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发电机组施工管理经验且需管理过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ISO质量体系认证之证书、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报名人身份证。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不齐均拒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