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对太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太谷门站)、山西农谷综合能源供应燃气利用工程、交口县温泉乡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物资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编号:JCZB02-HW20170818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直缝高频焊钢管 D323.9×6.3、 L290M、PSL2、20公里,D355.6×6.3、290M、PSL2、700米(均含加强级3PE防腐);无缝钢管,2100米;直缝埋弧焊钢管,1000米;
3)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交货期:生产委托书下发后20天内交完全部货物。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甲方发出生产委托书或工作联络单后,甲方预付相应批次货款的30%,卖方出具相应金额的专用收款收据;货到现场清点完毕,经外观检验合格且到货设备资料齐全后付至到货总价的80%,同时卖方出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安装完毕点火通气后付至到货总价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经买方有关部门确认后支付。(质保期限为投产运行后18个月或竣工验收后18个月,先到为准)。 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直缝高频焊钢管生产厂家,有无缝钢管及直缝埋弧焊钢管的供货能力。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