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上铁物招JWSB006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本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徐州东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车辆设备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起自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经睢宁、宿迁、泗阳、淮安、阜宁、建湖,终至新长铁路盐城站,线路全长313.7km。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限制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48个月。计划于2016年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
2.2招标内容:新建徐州至淮安至盐城铁路徐州东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车辆设备)招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垂直(含安装)包件(XYCL-01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认证和许可:
①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亏损)。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1月1日以来的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并至少提供一份国内最终使用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垂直和自动扶梯运行良好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机构2014年8月年以来出具的乘客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③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地级以上城市(含地级)设有投标产品的分支机构或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营业范围),维护中心位置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对维护的时间要求。
④投标人及委托的维保单位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7)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动车组轮对多边形测量仪器包件(XYCL-02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在国内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线式齿轮箱清洗机包件(XYCL-03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在国内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曲臂式升降平台包件(XYCL-04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在国内铁路国内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动车组检测系统(含软件)包件(XYCL-05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在国内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车顶人工清洗设备包件(XYCL-06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同类产品)在国内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蓄电池智能充放电装置包件(XYCL-07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
①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路局组织的产品评审鉴定(提供鉴定评审意见),符合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含原铁道部适行技术标准)。
②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在国内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动车组专用抢修悬轮装置包件(XYCL-08WZ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生产经营范围,并具有生产、供应经验。
(2)认证和许可:
①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路局组织的产品评审鉴定(提供鉴定评审意见),符合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含原铁道部适行技术标准)。
②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在国内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动车段、动车运用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对应合同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设备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使用证明(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5)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③投标产品组成涉及进口的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须提供用户出具的设备使用证明及不少于3分钟的现场救援视频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提供)。
(6)履约信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②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在2014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产品无专利纠纷。
(7)其它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表》 到 苏北铁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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