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石化公司液碱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211974-CQSH-000039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离子膜碱800吨(折百)
2.使用功能: 除盐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质酸碱中和;吸收烟气中二氧化硫;碱洗液化气中硫化氢及硫醇;
3.技术标准:见技术要求部分;
4.质量要求:见技术要求部分;
5.服务:交货地点: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长庆石化公司; 交货期:按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5日内送货至现场; 售后服务: 货到现场后,厂家服务人员必须随车至现场,并办理相关手续;
6.项目进展情况:本为长庆石化公司液碱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2.投标人经营危险化学品时间一年及以上,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发布之日为准,且销售液碱(折百)数量累加达到600吨,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4.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备经营许可范围有本项目招标物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且符合质量标准“GB209-2006”;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9月27日 17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