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用主要物资钢材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工程南起海翔路,北至滨河路,本次设计包含沿线各路口改造,跨铁路及五里河段道路宽度20米,其余路段道路宽度17米,局部位置根据结构需要可调整。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路灯、亮化和交通等)。项目全长976.491米,其中引道长度191.491米,桥梁长度785米。合同工期2017年5月22日~2017年11月 30日,工程造价13081万元。
2.2招标内容:支座,详见公告附表。
3. 支座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上注册通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年生产板式橡胶支座能力为7.8*109cm3/年;盆式橡胶支座50000台(套)/年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2年(2015年、2016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两年(2015年、2016年)6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