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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矿井北风井场地LNG气化站及燃气热风炉设备供货及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委托,对其赤峪矿井北风井场地LNG气化站及燃气热风炉设备供货及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受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委托,对其赤峪矿井北风井场地LNG气化站及燃气热风炉设备供货及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位于山西省吕梁地区文水县境内,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二、招标编号、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编号:JCZB03-HW20170817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LNG气化站设备(包括LNG储罐、卸车增压气化器、储罐增压气化器、LNG空温式气化器、LNG水浴式加热器、EAG空温式气化器等)采购及安装、调试;
第二标段:原有2台燃煤热风炉的管道及换热设备的拆移及3台新建燃气热风炉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招标货物的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安装、调试能力;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①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人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招标货物所需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等相关证书;
⑤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除提供联合合体各成员上述相应证件外还须提供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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