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电代煤低压400V配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RHP-C161701201293-1-1
1. 招标条件
本唐县电代煤低压400V配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方案经唐县发展改革局以唐发改招标核准【2017】24号核准,招标人为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低压400V配电网工程涉及314个机关单位,主要工程内容为314个机关单位取暖专用变压器台区低压侧至各改造单位配电箱的低压400V配电工程。
建设地点:保定市唐县境内。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委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担任过电力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可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设计单位,或为具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相同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低的确定。已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处持以下证明文件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与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情况说明;
(6)联合投标声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7)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A4幅面,单面复印,加盖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