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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五批局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对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五批局控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对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五批局控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五批局控物资采购
2.采购范围:2017年下半年低值易耗品Ⅰ,详见【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未进行标段划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潜在参加投标的生产制造商或持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或类别,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
5.经检察机关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供货业绩;
7.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或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
11.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结束后5日内,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并网上下载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人民币)。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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