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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采气厂燃烧器配件等一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的委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第一采气厂

 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的委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第一采气厂燃烧器配件等一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基层单位上报燃烧器配件一批,不划分标段,属于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主要用于生产维修维护使用,限价金额为210万元。第一采气厂拟采用公开招标(带量)方式进行采购。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期: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2.4 送货地点:陕西省靖边县第一采气厂物资采办站中心库。
2.5 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表:
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2014-2016年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具体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符合要求;
3.3按要求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无资不抵债状况。
3.4处于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资质暂停期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8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承诺若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无条件更换产品直到满足现场需求为止;
3.9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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