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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内
2.3 招标范围:为提高医院临床综合服务能力,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拟选择有相应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专业院内物流配送公司,此次院内的配送项目包含药品配送、病人陪检、标本下收下送、文件等配送工作,共计27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3.3 投标人在确认中标后,必须按照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5 报名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6 报名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
3.7 报名企业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8 提供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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