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等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蛋鸡区工程(Ⅰ标)已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等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立项的批复(天发改基字[2017]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等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银行贷款、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百灵村龙旺屯与龙茗镇进宁村熬江屯交叉地块
建设规模:蛋鸡区一至三区鸡舍,每个的建筑面积为1747.16m2,建筑层数1层,建筑类别,单层厂房、解剖室、发电机房、综合用房2建筑面积为686.66m2、综合用房1为1367.69m2,维修间、维修棚、称重房、场地硬化、排水沟等所有建筑总平面围墙范围以内等工作内容。
合同估算价:2221.71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蛋鸡区一至三区鸡舍及其附属设施,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