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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长兴电厂1、2号锅炉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长兴电厂1、2号锅炉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华能长兴电厂1、2号锅炉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采购项目
 华能长兴电厂1、2号锅炉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长兴电厂1、2号锅炉主蒸汽管部分弯头及直管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采购货物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华能长兴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已关停现有的两台老机组(125MW+135MW),并利用浙江省内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发电容量,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工程已于2014年12月实现双投。2016年在对2号锅炉出口第一个主蒸汽弯头与直管焊缝MS-12 和MS-6打磨检查时,发现母材上存在裂纹缺陷,在对1号锅炉主蒸汽管相同位置检查时也存在裂纹,后经打磨圆滑过渡处理后缺陷消除。由于两台锅炉相同部位出现同样裂纹缺陷,虽已进行打磨处理,但目前焊缝强度已达P92钢管要求最低值,同时由于该焊口与基建水压试验堵头焊缝距离100mm左右,在正常锅炉运行中,有可能还会出现相同的裂纹,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现准备对该部位弯头进行更换,同时更换弯头两侧各1000mm直管段,以消除原焊缝存在的隐患。

1.2招标范围:

8根主蒸汽管(ID279.4×80,L=1000mm),4个90°热压弯头(ID279.4×80  R=381, a=50),材质均为ASTM A335P92,每个热压弯头与其中一个直管道在工厂内焊接完成后供货。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为管件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国内制造厂家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

2.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的流动资金能够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在最近几年(从201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5业绩要求:

1)管件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7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管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2)配管业绩: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6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四大管道工厂化配制(整台套)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或其分包的配管厂家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3)管道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几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4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蒸汽P92管道的合同签订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业绩指投标人与货物最终使用用户(发电公司)或其所在集团、系统内负责物资采购的单位直接签订的供货合同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招标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1000元人民币。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费+招标编号”。

5.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至2017年10月13日下午2:00-4:00(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确认,确认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3.1报名后,投标人应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3.2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3.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 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和投标保证函。

2.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并由招标机构组织公开唱标。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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