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综[2017]150号文下达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职工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II标段的施工(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221-2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工程II标段
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221-2号
建设地点: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
建设规模: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局安置点)工程II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改造、排水、绿化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近道路,交通运输方便。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91.54万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9日至2017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