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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
采购编号: 漯示范采公开采购【2017】- 12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塔河景观设计,包含塔河区域1:1000数字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多媒体制作、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设计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测量及其他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塔河总长约7km,北起塔河柳支河交汇处,南至龙江路段,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城区段:龙江路至邙山路与四海路交叉口,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长度约2km;城郊段:邙山路与四海路交叉口至塔河柳支河交汇处规划红线宽度为100米,长度约5km。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资质设计能力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须开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9日至10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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