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项目:清篦破碎机及煤篦子招标-2017年10月环境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2×350MW新建工程输煤系统EPC总承包
2、工程规模:2×350MW
3、建设地点:辽宁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清篦破碎机及煤篦子招标-2017年10月环境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2×350MW新建工程输煤系统EPC总承包-招标三部,主要招标范围包括:
清箅破碎机本体4台;煤箅子4个及其上面的行走轨道4套,相关附属设置。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8年1月15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5年有2个及以上清篦破碎机设备成功运行业绩(请至少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设备供货清单页)。
(2)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6.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日8:30——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待定(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