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北路杆线入地(魏武路-筱斋路)配电工程所需高压柜等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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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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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丰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北路杆线入地(魏武路-筱斋路)配电工程所需高压柜等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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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年10月09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
对阜阳北路杆线入地(魏武路-筱斋路)配电工程所需高压柜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尽快报名。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本项目共1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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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应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须取得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KYN28-12kV或同等工艺水平的开关柜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须具有KYN28-12kV或同等工艺水平的开关柜的供货业绩;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断路器)若为外购,则须提供断路器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使用的断路器已经过制造商许可,来源合法、有效。(授权书或证明材料应具有可追溯性,源头应为该品牌的元器件的制造商)
6、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证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
7、所投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所投货物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及善后处理措施,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所投货物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1、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9:00至11:30, 13:00至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