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电力有限公司60MW风光互补光伏电站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10
招标编号:HNZB2017-10-03004
华能陕定边电力有限公司60MW风光互补光伏电站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陕定边电力有限公司60MW风光互补光伏电站施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容量为60MWp接入已建成的华能陕西定边强庄风电场110kV升压站。场址位于陕西省定边县郝滩镇伙草涧村境内,西距定边县城约70公里,东距靖边县城约50公里,位于国道G20南侧约9公里,国道G307东南方向约7公里,交通便利。场区平均海拔1328米,地形为盐碱地,场地开阔,地势起伏不大。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7′,北纬37°25′,可满足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对外交通运输要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1.2招标范围
主体建筑和安装工程标段,包括全厂建筑和安装工程招标,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开关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建安工程,郝滩升压站扩建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2.1.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光伏项目施工合同,并附合同复印件。
2.1.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1.5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
2.1.6申请人具有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10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无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7年10月10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4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