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科院10MVA及以下试验用发电机组、5MW及以下陪试/加载用电机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40STCC1330
开标时间:2017-10-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重庆煤科院10MVA及以下试验用发电机组、5MW及以下陪试/加载电机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N18-2/03号地块建桥安全检测研究基地
2.2 项目名称:重庆煤科院10MVA及以下试验用发电机组、5MW及以下陪试/加载用电机群
2.3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煤科院10MVA及以下试验用发电机组、5MW及以下陪试/加载电机群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装卸、指导项目总包方安装和调试、计量检定、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10MVA及以下试验用发电机组应配置底板、联轴器、防护罩、地脚螺栓、垫铁、斜铁、编码器等,但不含励磁装置。
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重庆煤科院10MVA及以下试验机组、5MW及以下陪试和加载电机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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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技术参数、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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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MVA及以下试验机组 |
3套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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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MW及以下陪试/加载电机 |
41台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 交货期:交货期:8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
3.1.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3.1.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和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07年5月(含)至今在国内至少具有投标人在国内已提供额定容量在7.5MVA及以上同步发电机试验机组业绩1个和额定功率在5MW及以上三相变频异步电动机业绩1个。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对于额定功率≤300kW电机,允许由中标人外购,其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7 年10月1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