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10KV及南延110KV涯耿线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C201805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淄博市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10KV及南延110KV涯耿线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GC2018053
1.招标条件
本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10KV及南延110KV涯耿线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10KV及南延110KV涯耿线电力改造工程EPC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及南延110KV涯耿线。
2.3 建设规模:天津路(昌国路至淄河大道段)及南延110KV涯耿线旧有线杆拆除改造、新线杆架设、铺设电缆及保护管、安装环网柜、电缆检查井、新建钢管塔等全部工作内容。
2.4 监理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30日,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5 招标范围:设计深化、优化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6 监理职责:深化、优化图纸及施工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
2.7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进行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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