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颗粒物深度处理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S-2017-07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颗粒物深度处理设备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788
2.工程概况:
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颗粒物深度处理设备。
招标范围:
1)负责根据和丰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进一步完善协同除尘设备,满足脱硫出口按照吸收塔入口粉尘浓度为30mg/Nm3时,脱硫吸收塔单浆液循环泵运行出口总固体颗粒物(含粉尘)浓度为5mg/Nm3为目标进行脱硫系统的除尘增效改造。乙方承诺机组通流改造及增容至323MW和增容10%后,其性能保证指标仍能满足本技术协议要求;
2)负责增设的托盘协同除尘设备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
3)负责脱硫系统在超低排放改造喷淋层喷嘴10%更换为高效喷嘴的基础上,喷淋层喷嘴50%更换为高效喷嘴,并负责相关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
4)负责因托盘、高效喷嘴增加而带来的相关防腐、增加支撑、平台等材料供应及施工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为98.2万元人民币。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国内2个不同单位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签订(近5年内)。②签订合同的服务或工作范围与本次招标同类型。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经招标方相关部门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和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