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电厂后勤外委服务项目(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10
招标编号:CSIEZB17010768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阜康电厂后勤外委服务(三年)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阜康电厂后勤外委服务(三年)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7685 /SGEG-2017-D8-BG-439(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3、招标范围:
1)餐饮服务:职工汉餐厅、职工清餐厅、接待用餐,对外营业。纯净水制水、送水,商店运营;
2)招待所服务:招待所住宿服务、会议服务、对外营业;
3)办公楼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会议服务、接待服务、邮件收发服务;
4)物业服务:环境管理(全厂绿化管理;厂房外所有区域的卫生管理,厂房内由保洁队负责的区域的卫生管理)。设施管理(全厂非生产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及检查,设施维修的联系及督促);
5)小车班服务:通勤客车2辆,小型车辆9辆,中型客车1辆,后勤用车2辆(需B照以上驾驶员驾驶)。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项目地点:国网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2010年1月1日至今在本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 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备注:业绩要求(具体包资格条件(表格中的ABC意义为: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2017年10月10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