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182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宾市水务比选备案【2017】-1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县凤仪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宜宾县凤仪乡贡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宜宾县凤仪乡场镇 |
| 实施时间 | 18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综合治理河长3.8km,上起凤仪乡场镇上游约1km 公路桥处,下至凤仪乡场镇下游1.1km处。综合治理河段内新建堤防4.884km,其中左岸从公路桥下游约280m处至贡溪河与3号无名支沟汇口下游35m处(凤仪乡场镇北端)新建堤防2.422km;右岸从清淤起点公路桥下游约280m处至凤仪客运站下游约180m处,新建堤防2.462km。河道清淤疏浚3.8km。 |
| 建设资金 |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监理1 | 宜宾县凤仪乡贡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近三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以上(含1个)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并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