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峰电厂储煤场、渣场棚化工程可研_邯峰电厂储煤场、渣场棚化工程可研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HB-170303-022
受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华能邯峰电厂储煤场、渣场棚化工程可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
1.2项目概况:国家环保部于2017年6月13日下发关于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中明确指出重点地区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型式、配置自动喷淋装置,灰渣厂内临时贮存采用密闭型式的灰库渣仓。2017年8月10日,国家环保部第10督察组对邯峰电厂进行检查期间,也明确指出邯峰电厂需要完成煤场棚化工作。需进行储煤场及渣场棚化可行性研究,制定储煤场及渣场棚化可行性研究报告。
1.3招标范围:华能邯峰电厂储煤场、渣场棚化工程可研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
1.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有1个及以上国内煤场棚化咨询或设计业绩。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不良记录。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0月11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