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在相同(以及更高)型号及类型模块检修工作中具有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
3.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9月11日9:00起至2017年9月15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9月11日9:00起至2017年9月18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