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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183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库房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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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183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库房施工招标公告 TYGCZB2017-062 1.招标条件 本十师183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库房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十师(基础)备【2017】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三团,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三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183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库房; 2.2建设地点:第十师一八三团; 2.3建设规模:新建库房2000平方米。 2.4计划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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