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气厂2017年佳县天然气处理站化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213668-DQYT-001562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 第二采气厂2017年佳县天然气处理站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13668-DQYT-001562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为第二采气厂2017年佳县天然气处理站物资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本是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2017年佳县天然气处理站化验室设备”;项目内所含23项物资均为第38大类,20个物料组,项目所含物资主要使用在产建佳县天然气处理站;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附件;价格参考历史采购价格询价,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限: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2C-WZ009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并承诺保证供货质量。 3.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通用仪器、仪表物资销售业绩; 3.5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会被否决(告知函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3.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2016)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承诺书。 3.7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缴纳保证金收付相关业务流程详见附件2:《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8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6时3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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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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