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位于象山港中部南岸的象山县西周镇的乌沙山西侧,距离西周镇约5km,距离象山县县城15km,距离宁波市约53km。厂址地理坐标为东经121º40’,北纬29º31’。西周中心镇位于象山县西北部,北临象山港,东接墙头镇,南连泗洲头镇,西与宁海县大佳河乡相临。一期工程建设4×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机组主辅及外围设备维护需用架子、保温工项目。
具体招标内容全厂范围内发电机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海淡设备、灰场、东西部生活区、码头等)及其生产设施维修所需的架子及保温,其中包括:
1.机组运行和备用期间所进行的一切检修维护工作(电网批准的机组计划检修的大、小修项目除外)和临修、事故性抢修所需架子的搭设、保温拆装。
2.机组大、小修的计划项目以外的项目(非招标项目)以及大修完工经热态验收报备用后、小修完工报备用后的所有维修工作所需架子的搭设、保温拆装。
3.全厂范围内其他维护项目部所需配合的架子搭设工作、保温拆装。
招标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和能力;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应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8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台300MW及以上机组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维护业绩,2年以上无重大事故的良好的维护经验,在生产维护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故障及经济损失。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0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0月20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