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厂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名称:2017年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厂区绿化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重庆市主城区;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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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单位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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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区绿化养护 |
㎡ |
175775 |
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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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污水处理厂区绿化养护 |
㎡ |
6928 |
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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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永污水处理厂区绿化养护 |
㎡ |
31634 |
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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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含污水处理厂区一期绿化养护 |
㎡ |
4103 |
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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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含污水处理厂区二期绿化养护 |
㎡ |
6349 |
含乔木、灌木及地被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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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224789 |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进行”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需包含绿化养护或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提供复印件);
3.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连续盈利(提供投标人2014年-2016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有专用于园林绿化养护草坪机、机动喷雾机、高枝剪、台剪及其他必备绿化养护工具,投标人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年100万合同金额以上的同类公共绿化养护工程的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与用户评价证明,合同需与用户评价证明一致)。
3.6 投标人至少具备一名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技术员工(提供该员工的劳动合同,2017年6月至8月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
3.6近三年未发生的民事诉讼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起,2017年 11月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