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电信2017-201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7-10-11
邢台电信2017-2018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电信),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邢台电信2017年食堂服务外包管理项目所需的服务,食堂服务内容包含饭菜制作、用餐服务、餐厅卫生等。
1.2服务地点:市公司食堂、桥西公司食堂。
1.3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70万元。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中标1家单位。
1.5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次招标额度用完为止。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和会议服务等内容;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3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4 投标人须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2.6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内容包含餐饮管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签订单一合同的:提供合同。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需要在评标过程中备查,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或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交原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