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17年车辆维修保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10-11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1、比选范围
1.1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17年车辆维修保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车辆的维修保养、救援及汽车装具清洗美容等。
1.2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含税)。
1.3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拟中选2家供应商。
份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中选人 数量 |
预估中选金额 |
份额分配 |
服务地点 |
1 |
2 |
第一名:24万元 第二名:16万元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廊坊 |
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份额执行完毕截止。
2、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维修厂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
2、参选人需开具满足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应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贰类及以上资质;
4、参选人需配备维修技师不少于5人(包括但不限于钣金工、机修工、喷漆工、电路工等);
5、参选人需具有中大型企业或市直机关同类项目(车辆维修、保养)经验,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2份企业或政府及市直机关合作单位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业主证明文件、能证明业主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需大于10000元人民币);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比选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获取比选文件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